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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关于202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碑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12-02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相关要求


(一)报名资格。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各报名点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审核考生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考试报名、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统一使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www.21wecan.com)完成预报名后,按照报名点的工作安排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考生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三)报名要求。考生报名需由所属单位统一申报。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本人所在院校统一组织报名。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考生向人事档案关系管理机构提交报名材料。由档案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初审。


(四)缴费。202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需在2024年1月29日—2月8日期间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2024年4月16日—28日,完成缴费的考生可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均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


二、考生报名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网上报名时,尚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情况一栏单位名称不填写)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报名信息表需考生本人签字。报名信息表和各类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政策咨询电话:029-87259284(市卫健委)029-89625990(碑林区人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8日中午12::00


报名地址:东大街8号碑林区市民中心3楼


备注:《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照片为白底,单位所属填地或设区的市,单位性质填医疗卫生,单位类别填其他卫生健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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